Search this site
Embedded Files
Skip to main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波阿斯地政士事務所
首頁
服務
房產資訊
買屋平台
實價登錄
房地稅賦
政府優惠貸款
銀行優惠貸款
測量
波阿斯
波阿斯地政士事務所
首頁
服務
房產資訊
買屋平台
實價登錄
房地稅賦
政府優惠貸款
銀行優惠貸款
測量
波阿斯
More
首頁
服務
房產資訊
買屋平台
實價登錄
房地稅賦
政府優惠貸款
銀行優惠貸款
測量
波阿斯
土地合併及登記
土地合併及登記
壹、意義 為2宗以上土地,同一地段、地界相連、使用性質相同之土地辦理合併者。
貳、應備文件及書表下載
一、土地複丈申請書及登記申請書(或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全部所有權人協議書(所有權人不同時檢附)。
三、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無法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申請人為自然人者,應檢附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申請人為法人者,應檢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其為公司法人者,應檢附法人登記機關核發之設立、變更登記表或其抄錄本、影本)。
四、合併前後取得價值差額計算表。
五、土地所有權狀。
六、土地所有權人與抵押權人之抵押權利範圍協議書(設有抵押權者需檢附,但抵押權內容完全一致,未涉權利範圍縮減者,得免附)。
七、典權人或耕作權人同意書(設有典權或耕作權者檢附)。
八、他項權利人印鑑證明(他項權利人未能親自到場核對身分時檢附,且所檢附之印鑑證明以登記原因發生日期前1年以後核發者為限)。
九、合併後應有持分部分之價值差額在1平方公尺之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以上,應提出移轉現值申報及印鑑證明。
十、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無法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時檢附)。
Report abuse
Page details
Page updated
Report ab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