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文件:
1.登記申請書、登記清冊。
2.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原信託契約書、原遺囑、信託關係消滅證明文件等)。
3.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4.委託人印鑑證明。
5.權利書狀(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明書)。
6.遺產稅、贈與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或不計入遺棄(贈與)總額證明書。
9.主管機關核准或同意證明文件。
10.受益人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