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所有權變更登記

土地總登記後,土地所有權移轉、分割、合併、增減或消滅時,應為變更登記。


所有權人在國外,欲出售國內不動產,應檢附何種身分證明文件?

1.海外授權書:由所有權人親自向旅居當地我國駐外單位申請授權書簽證,授權國內親友辦理買賣登記,授權書內容應將不動產標的、權利範圍及授權事項填寫清楚。

2.出賣人身分證明文件:除檢附國內親友(即被授權人)身分證明文件、印鑑證明外,仍應檢附所有權人(即授權人)身分證明文件(原在臺之戶籍謄本、除戶戶籍謄本、國民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以護照、旅居當地之身分證、居民證、駕照等影本擇一皆可)。 

海外授權書除了寫「代領印鑑證明書」,還要載明「代領清償證明書」 

未成年人買賣不動產如何辦理? 

未成年人買賣不動產程序上與一般買賣同,但所需資料因為義務人或權利人而有所不同:

(一)未成年人為義務人時:須以父母同時為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申請登記時除一般應附文件外,另須檢附該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印鑑證明,同時登記申請書及契約書須加蓋其印鑑章。申請書備註欄須由法定代理人切結「確為未成年子女利益而處分,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並蓋章。未成年人未滿7歲者,免蓋其印章。

(二)未成年人為權利人時:須以父母同時為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申請登記時除一般應附文件外,另須檢附該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同時登記申請書及契約書須加蓋其普通印章。未成年人未滿7歲者,免蓋其印章。